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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贷款抵押房产证会不会告知银行?谁知道怎么办理啊

银行 2018-09-25 18: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向担保公司贷款的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提交所需证件
      抵押借款人(自然人)需提供的证件:
    1. 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3. 还需下列证件(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证件 )
    a. 单身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
      b. 结婚证明 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 共3份
      c. 离婚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离婚后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
      第二步:专业评估
      公司将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实地评估,根据抵押物所在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预估其大约价值。
      第三步:签署委托协议
      如果借款人(放贷人)与公司谈妥一切事项后,公司会和借款人(放贷人)签署委托协议书。
      第四步:签署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与贷款人必须共同到场,共同签署抵押借款合同。请您在签字之前,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不要漏过任何一个细节。以后若有任何纠纷,此合同都会作为法律依据。
       第五步:公证
      借款人与放贷人必须共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第六步:办理房屋抵押权证(他项权利证)
      由担保公司派人协助借款人与放贷人办理房屋抵押权证。
      第七步:借贷、放款
      在一切手续都办理妥当之后,放贷人将把现款打入借款人的户头。至此贷款过程即告完成。
  • 第196条: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第198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与其协商拍卖抵押房产,协商不成的,银行应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银行应优先以借款人的抵押房产实现债权,保证人承担补充的还款担保责任。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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