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的身份证号码疑似被人盗用拿去贷款而我本人却不知道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18-09-25 21: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还不上,不涉及刑事责任。
    2、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虽然是你的名字,但只要你没有到场签字,贷款与你无关。
    3、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签字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名或按手印,如代替办理签字必须有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4、如果是你签名或按手印,你是债务人。或者有证据表明贷款资金实际部分或全部为你所用,你应该承担偿还义务。如果不如期偿还,银行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 盗用别人身份证办信用卡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适用刑法第196条之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铰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实际中,要是个人身份证被盗用进而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那么当事人在有充分根据的前提下,可提出诉讼,最终结果由法院裁定。法院最终裁定当事人确实是属于身份证被盗用而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当事人的不良信用记录最终会在银行征信系统里消除。
      事实上,要是身份证被盗用,又被不法分子冒充办理信用卡,是银行会因此受到财产损失,这是当事人无法控制的。  当事人虽有保管好自己身份证明的义务,但是银行在为个人办理信用卡时,应该履行审查义务,审查内容包括身份证是否由本人使用,身份证的真伪等。
    如果身份证被他人盗用,并在银行成功办理了信用卡,如银行没有尽到审查义务,由此产生的后果银行就是要负主要责任的。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尽快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
    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公安部曾就居民身份证丢失的相关问题作出说明,其中一条就是: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盐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