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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外地户籍,能不能再户籍所在地以外办理离婚手续呢?

离婚 2018-09-26 11: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二、办理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协议离婚需要按正常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才能生效。你可以去民政部门开一个婚姻状况证明,拿证明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你们没有财产协议,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 协议离婚通常情况下应当在满足一定条件时,由双方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达成协议,然后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具体条件如下: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 协议离婚的,必须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如果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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