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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的老婆在我本地医院生小孩,开始我们要求的是顺产,住了一天院我老婆开始肚子痛,我们的要求下医生给我看老婆检查后说骨盆开缝1个多,胎头能摸着了,说可以顺产,还说当天上午或下午就能生产了。可是到了当天中午还是没什么动静一直都是肚子痛,下午一两点钟又是我们的要求下医生给检查了下说骨盆没继续开缝小孩的胎头回去了。这时候医生并没有建议我们去做彩超或相关检查。我老婆又是痛了一下午。晚上七八点钟时她开始腰疼。在我们的担心下又找医生检查了。医生说骨盆开了2接骨缝。还是没有采取措施或其他提议。直到晚上10点左右,我看我老婆疼痛难忍我找了医生要求剖腹产。在一番检查下医生说小孩大人都正常。然后做的剖腹产。可是后来手术室出来的医生给我的第一答复就是小孩病危需要转院。转院后的医院再一番检查后无法治疗又建议转院。后来转到了市医院。在市医院治疗抢救了28小时后小孩无法继续抢救了医院建议放弃治疗后死亡了。我想问的是医院给我老婆从入院起所有检查都是正常生后就病危。这种情况是否误诊?是否有责任?

医疗纠纷 2018-09-26 12: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生误诊应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 医院误诊,发生医疗事故的,可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3种途径来解决: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
    2.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
      患者如果是住院病人,可以找医院医务科,如果是门诊病人,可以找门诊办公室,先和医院协商一下,看看医院对此是什么态度,你也要先计算相关的赔偿额度,要注意一定有法律依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鉴定,鉴定结论做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何种责任后,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1条规定计算赔偿额度。
  • 这种情况一般情况医务人员没有责任,因为检查并不能确保孩子百分百健康,但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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