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您好:我是今年四月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去年十月份跟广州一家事业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今年四月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派遣证、党组织关系来报道,现已工作近一个月,但由于个人家庭原因必须回北方工作,所以现在想辞职,因为现在还没有签订任何劳动或是劳务合同,所以不知该如何办理辞职,想请问您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是直接缴纳三方协议违约金就可以了吗?还有我的户口、档案和党组织关系都应该如何办理?

合同纠纷 2018-09-26 1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三方协议不算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
    三方协议是指导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依法签订签订劳动合同。三方协议是学校、个人、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的,实际上就是个预约,在毕业之前用人单位先把你这个人预定了,你就不能跟别的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了。
    一直到你取得毕业证书到用人单位报到后签正式的劳动合同,同时三方协议作废。如果违约不去报到,按三方协议上的违约金要求支付给用人单位违约金。
  • <<劳动合同法>>明确只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两种违约金:
      
    1.用人单位出资让劳动者去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违约金,但金额最高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支出的培训费用,且按约定期限逐年递减.
      
    2.关于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保密协议,可以约定竞业期违约金,约定劳动者在离职后一段时间不得到同类的公司就职.但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离职后原用人单位需按月向劳动者支付不能到同类单位任职的经济补偿,否则劳动者不算违约.
  •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
    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如果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以劳动合同为准。    三方协议之试用期辞退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