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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租的房子交了定金没有签合同,定金可以要回来吗?

房产纠纷 2018-09-26 20: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在当前房地产行情剧烈变化的形势下,买卖房屋退定金的纠纷层出不穷。
  • 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关于定金的具体规定如下: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三)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需要根据购房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及定金退还条件的约定而确定。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如果买方在签订购房合同后支付了定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出现合同中约定的买方可据以解除合同的违约行为,且买方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退还定金的,卖方应当向买方双倍退还定金;如果卖方不存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行为,且合同也无约定需要无条件退还定金的,买方主张退还定金的,将得不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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