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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企业的股东,但不是法人,共有3个人。2010年用公司的钱以我个人的名义买了辆车作为公司的公车,但是不是我开的。当时我在当地政府部门上班。现在,我在企业辞职了,这辆车因为是我个人的名义,我可以收回来吗?会被视为受贿吗?

综合法律 2018-09-27 11: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新法人变更流程参考如下企业法人变更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法人所需材料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或其他任免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4.公司盖章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公司盖章的《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表格  
    6.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经理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
  •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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