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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离婚后买房,有离婚协议写明财产归属,然后再婚。离婚协议有效吗,财产归谁?

离婚 2020-12-22 16: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协议书具备以下条件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欺诈也无胁迫;
    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
    3、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具备这三个条件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就是合法有效的。
  • 离婚后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是双方是自愿签订,可以视为离婚补充协议,应依据其内容来判定其效力。
    1、如果补充协议是针对小孩抚养费、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则属于双方行使对自己的民事权利的处分权,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2、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婚姻状况的约定,即双方虽然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但又在事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实际不离婚,仍然是“夫妻”关系的,也就是所谓的假离婚,则该补充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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