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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我现在在一家酒店上班,和他们签了合同,而且交了200的押金,还要押一个月的工资,我是今年2月6号和他们欠的合同,钱交了一百,还有一百从工资上扣,合同简易说一下,1:要遵守酒店制度。2:员工要交200元的工衣钱,(违约不退)。3:试用期一个月。4:要带上岗证证件掉了扣20。5:每月休息两天,不能连休,旷一天扣三天工资,三天旷工算离职没满一年没有年假。6:每月工资结算是31号,发工资是结算日后20天。7:包吃住。8政府部门要征收个人费用的由本人出,公司代付后从工资里扣除。9:入职员工签约期内不得辞工,酒店不会办理辞工手续,员工满一年后要招到替代工作岗位后给予结算工资离职。10:不准打架;偷窃结党等~~。11:职员资料属实,虚假的话公司开除不补偿。12:从签定协议之日起做满一年的员工奖励500元。13:签约期为12个月。  酒店的节假日加班没有加班工资的,他们这样的协议劳动法可以这样的吗?每个月700元工资,不休那两天的假就加80元,是晚上6点上到2点,今天我们有人犯错做电梯,每人罚50,我们可以解除和他们这样的合同吗?一罚就是50,每月700的工资本来就少,还要交押金和押一个月的工资,我们应该怎么办?请问,谢谢!~~

劳动纠纷 2018-09-27 23: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没有依法支付加班费的属于用人单位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 加班工资基数÷
    21.75×天数×300%
    法定节假日小时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
    21.75÷8×小时数×300%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
    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法定),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一天)和中秋节(放假一天)。
    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

  • 1、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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