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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土地承包给别人,他老婆签自己的名字,合同有效吗

劳动纠纷 2018-09-28 07: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合同后,需要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一般当事人都是签字并按手印。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 双方签订就合法,合同内容不违法就有效,不用找第三方
    第三方可以考虑律师见证,或者公证处公证,合同内容合法性方面比较有保证
    只有出租人有商铺所有权或者租赁期限内商铺所有人允许转租,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就可以
    签订时建议要求出租方提供商铺的所有权证或者经商铺所有权人书面同意的原始租赁合同
    《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因此,出租人不愿意与承租人订立门面房租赁合同,系其合法权利。只能说明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租金数额以及其它影响合同是否成立的,重要的交涉条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合同不能签订。此种情形下,没有什么好办法。承租人一般有两种选择:
    1、与出租人继续交涉,答应出租人所提出的可能提高租金的要求,满足其意愿,促使其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
    2、换一个别的地方的出租的门面房看看,与其它出租人商谈一下相关的租赁条件,看能否达成合意。而与其它类似的门面房出租人订立门面房租赁合同。补充回答:
    1、按照合同法215条的原则,租期超过六个月的应当订立书面形式的合同,如未订立书面形式的合同,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之内通知承租人
    2、租赁合同租期长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正式因为未采用书面形式,很多重要内容不落实与纸面,导致房东想涨房租就涨。这就是在于承租人与房东的交涉如果达成一致订立书面合同,就租金数额有一个明确的约定,那么对于房东涨房租就有一定的约束力,不满足一定条件,房东则不可以涨房租的,以解决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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