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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定性为非因公死亡,按新社保法规定其待遇应从劳保基金中支付,现在主管部门答复要等社保法实施细则,企业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8-09-28 09: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工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用于工亡职工的丧葬支出,所以丧葬补助金无须在工亡职工亲属之间分配。
    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是按月发给工亡职工生前供养的亲属的生活补助金,所以,供养亲属抚恤金本也不存在分配的问题,但由于是工亡职工单位与工亡职工协商赔偿的结果,所以一次性给予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亲属以后不再要求,所以,对供养亲属抚恤金需要按规定计算出各自的份额,由于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领取有明确的条件,所以,也不难确定各个供养亲属的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未出生的保留其份额。
  • 【因工死亡 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亲属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为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本人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按照上述标准增加10%;
    (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标准48至60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适时调整。
  • 个人缴纳社保享受半年?突然死亡可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退保业务。  
    一、具体需要的资料是申报人及代申请人身份证、劳动手册、医院死亡通知或火化证明书;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领:申报人及代申请人身份证、医院死亡通知书、火化证明书、供养对象户口簿及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二、如果是既参保缴费,且已享受待遇的,公式是:其个人缴费部分总额(不含政府补贴)-其个人缴费部分总额(不含政府补贴)÷139×已领取的月数。  
    三、如果是未享受待遇就已死亡的直接退其个人缴费部分总额(不含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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