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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2月27号在淘宝金士顿原装u盘这个店下单买了一个16g的内存卡,31号到的货,一月11号用了下电影,13号早上就显示空白sd卡,或不支持系统文件,我就要求买家退货,就算不说我11号开始用,从31到13号,没有15天吧,没有半个月吧,就这样烂了,有何质量可言啊,我要求退货,他不退,说可以返回去修,听说过内存卡可以修吗,反正我是没有,就觉得不靠谱,然后他死活不同意退,还说,就算返修也要我自己掏运费,我才买成30,就修一个,运费都要20,谈不拢,我就打投诉电话,人工告诉我快点售后,好,我点了售后,然后,掏小二判决维权不成立,说买家作秀,我弄不明白,仔细看看,才发现原来拍的货早在12月19号就下架了,这是虚假交易,但是我有确实收到货了的,现在,再打电话热线一输入这个订单号就没有了维权窗口了,找云客服,他也解决不了,就推给专家,等了半个多小时,也没人理我,我就想问问。。。。第一,既然是19号就下架了的货,为什么我27好买的时候,淘宝系统让交易成功了的,第二,就这种,15天都没有就烂了的东西我到底该不该退货

离婚 2018-09-28 14: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对方可能会有很多消费者不了解,觉得可能没必要,但是我们建议这个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说你只是因为一些价值不高的商品与对方斗气那自然是没有起诉的必要,但是如果对方的售后服务导致你的利益损失,比如未能及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导致你使用产品受伤,那么你是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的。建议因不满售后服务受损的可以找个售后服务不到位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
  • 你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2款的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双倍赔偿属于惩罚性赔偿,有严格的限定条件,是否需要承担就要看你的行为性质了。

  •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 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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