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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的劳动合同是3年,目前已经工作了1年7个月了,但是公司突然提出要终止劳动合同,并且恐吓我如果不答应公司的赔偿条件,就派我去外地培训,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8-09-28 1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员工提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承担违约赔偿,但违约赔偿的数额不能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根据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比例确定数额。约定过高部分无效。
    2、公司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向你主张违约赔偿,但不能以扣押劳动手册等手段,否则你同样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配合办理离职手续。
  • 终止劳动合同有赔偿
    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2、因为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补签,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应支付经济补偿;
    6、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规定,国营企业的老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领取相当于经济补偿的有关生活补助费,尽管该规定已于2001年被废止,但2001年之前参加工作,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仍可以领取自工作之日起至2001年的生活补助费;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在下列十二中情形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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