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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做了1年,现在公司要辞退我,合同还没到期,关于辞退赔偿金是怎么算的?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我是否可以要求其支付代通知金呀?

劳动纠纷 2018-09-28 19: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用人单位辞退到了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辞退未交养老保险金的赔偿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辞退未交养老保险金的赔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的(即“违法终止或解除”),那么劳动者可以选择:
    (1)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则无权再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
    但是在劳动合同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则仲裁员或法官可以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 关于公司辞退员工还有两年退休的赔偿金怎么算?辞退员工也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以下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分析(不包括该法第三十九条列举的六种情形):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该法第四十七条)。最多为12个月工资。月工资为:本人最近一年工资的平均数。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解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就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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