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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有一事求助:我于3月9号与一留学中介签订了办理赴加签证的合同。他们要求我们提供加国我姐姐的工作证明,但因我姐去年回国探亲几个月,辞了工作,现在还没找到合适的,所以不能提供。中介说那就不保险了。因为如果拒签,对我以后出国探亲会有麻烦。所以,我们打算以后再办,要求撤单。可是中介说,如果中途撤,不退费。我们一共交了一万元。只是第一次签合同,合同到现在还没给我,第二次谈了谈,就给我发了一份电子版的资料,让我们准备,并没有提供什么别的服务。不退费是不是太不合理了?迫切希望各位专家给予帮助。谢谢!

移民留学 2018-09-29 11: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没签订劳动合同,当发生劳动纠纷时,则需要和企业确定劳动关系。
    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有: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保险记录、工作证、考勤表、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入职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相关的录音、录像、照片等、工作中在第三方留存的用人单位盖章和本人的签字资料等等。
  • 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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