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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餐饮企业工作,第一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就以收培训费的名义收取了押金(有该票据),干了一段时间就说干不满一年不退押金,也没有填合同。因为有急事提前申请了辞职。老板也批复了,我想那就是正常离职,但是迟迟不给我退还押金。我一直也很郁闷,这到底合不合法?如果不合法,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8-09-29 13: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劳动纠纷可以先辞职在中请劳动仲裁吗?辞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建议先申请劳动仲裁,因为辞职后很多东西证明会更困难
  •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收取劳动者押金,收押金的行为本身就是违反劳动法的。
    可以先向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要求解决。这种处理会比较快。
    不行就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服还可以诉讼。
    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和对方收取押金的证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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