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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合同2000年1月1日与单位开始签订。到2008年1月1日时单位与我签定5年合同,到2010年1月1日我工作满10年与单位改签08年合同,改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吗?谢谢。

合同纠纷 2018-09-29 17: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劳务派遣形式已经是法律允许和规范的用工形式,自然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不是无条件的终生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依法终止的;
    第三,劳务派遣公司一般都是二年一签合同,不要说二年后了,这二年内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细则对劳务派遣来说都是一个很大的变数。
  • 用人单位一般会和职工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并且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是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年后的该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 劳务派遣合同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性质明确界定为用人单位,而不是职业介绍或中介性质的机构,在国家没有新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承担用人单位所有的劳动用工义务,包括与劳务派遣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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