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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期间给的每日津贴可以算作培训费吗?培训前曾签过一个培训协议,上面写明了如果提前离职要赔偿的培训费包括路费,食宿,培训费,以及培训津贴。我想知道的是培训津贴算作培训费是否合理?如果公司要我赔偿培训费用我应该要求公司出具什么样的票据?

票据纠纷 2018-09-29 1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就不存在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没有其他约定。你应当提前一个月辞职,如果你违反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要求损失赔偿。
    提前辞职天数不存在抵扣问题,因为辞职后工作交接以及提前止损是需要提前的原因。
  •   当然,现在许多公司会利用协议的意思自治原则,要求员工履行培训协议的约定,即在被辞退时赔偿公司的培训费用损失。但因为双方是在建立劳动关系在先的前提下签订的协议,因此应该是在劳动关系范围内考虑违约情况,所以员工可以拒绝支付违约金。

  • 1、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员工提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承担违约赔偿,但违约赔偿的数额不能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根据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比例确定数额。约定过高部分无效。
    2、公司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向你主张违约赔偿,但不能以扣押劳动手册等手段,否则你同样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配合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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