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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写的是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请问这样的赔偿额是否合理,国家有规定最低的赔偿额吗?如果合同不合法,已签订的合同是否还有效?

房产纠纷 2018-09-30 07: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因为自己的原因,比如文盲,比如受伤无法写字,可以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视频,让他人帮忙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合同合法,也符合劳动者的意愿,则他人代签也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如果劳动者没有授权他人代签,但是同时代签后没有提出异议,或者默认了的,代签的劳动合同依然有效。
    默认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接受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的内容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力。
    或者在日常聊天中表示出了同意代签这一行为的意思。
    如果不同意同事代签的劳动合同,可以向公司提出异议,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的,则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仲裁庭申诉维权。
  • 单位延期发放工资的行为,是违约行为; 若单位按月对你进行了技术培训,你需要服务至约定的期限,若没有符合法定的离职条件,则须承担违约金。此处的“法定条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违约金”也不一定必须按单位约定的金额。
    若单位有未按期发放薪酬等违法行为,你可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培训协议也就自然无效了。
  •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加班没有加班费可以以这个为由提出辞职。
    如果公司存在违法或违约的行为,你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给予补偿和赔偿,不用交违约金。  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
    违约金有两种:  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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