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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饭店吃饭,被邻桌六名男子殴打至骨折,饭店老板没有劝阻。也没有拉架。打人的跑了。老板有责任吗?能告老板索赔吗?再饭店吃饭,被邻桌六名男子殴打至骨折,打人的跑了。老板有责任吗?能告老板索赔吗?

损害赔偿 2021-01-16 02: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应当出院后找派出所申请做伤情鉴定及伤残等级鉴定。 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还需帮助,可直接电话联系。
  • 在饭店受到人身伤害,一般是是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是由于饭店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而导致的,则由饭店管理人承担责任。
  • 被打伤造成人身伤害的,由打人者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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