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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期限已过,法院如何继续执行。

案件执行 2021-01-18 10: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的执行期间为2年。超过两年未执行的,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法院不予受理执行。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确定了履行期限的,从履行期限最后一天开始计算2年的时效。
    附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院的执行期限是六个月。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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