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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单位签了5年合同,但现在工作才两年就想辞职了 ,当时签劳动合同时又签了一个附加协议,规定如果工作不满5年辞职要交5000元违约金,请问我提前一个月交辞职报告还用交违约金吗?单位在我签订劳动合同半年后才给上保险,但没上住房公积金,请问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必须给上的吗?现在单位每月从工资中扣我200元风险金,说如果没犯错年底会返回,如果犯错就从中扣款,企业这样做对吗?企业并未跟我签扣款协议,请问签扣款协议对我有利还是不签对我有利?是不是及时签了扣款协议公司的行为也是不合法的我若现在辞职能以单位违法收取风险金作为理由要求单位不扣我违约金并补交欠我的保险吗?

保险纠纷 2018-10-02 02: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要辞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若劳动者是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离职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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