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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县林业局员工,2009年8月我向单位打了辞职报告并得到了林业局批准;按局里的规定签订了停薪留职合同(以后每年续签);9月应聘到一家公司工作,且从事的是全日制工作,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2013年6月公司借工作调动之由将我免职,而后却-直没有安排我的工作,又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且拖欠我一半的工资不给;多次协商未果,于今年3月提起劳动仲裁;后对方不服仲裁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庭审理认为该公司违反劳动合同,但法庭却认为我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员工而非企业职工,与公司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能按照劳动关系去处理,部分劳动仲裁决定准备不予支持,这对吗?该按何种关系来审理?

诉讼 2018-06-29 1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当事人想要申请劳动仲裁,一般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每个劳动委员会负责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纠纷。
  • 申请劳动仲裁有什么风险?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将申请仲裁中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超过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不符合受理条件

    劳动仲裁申请应当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否则要承担不予受理的风险。


    三、相关请求超过法定劳动仲裁期限

    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或提出反申请,以及提出管辖异议、申请回避等均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否则要承担请求不被准许的风险。


    四、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事实主张,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均负有举证的义务,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该事实将不能得到仲裁委的确认,有可能导致承担不利的后果。


    五、拒绝提供送达地址

    仲裁委以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送达仲裁文书。


    六、当事人拒不提供送达地址或地址不准确的法律后果


    七、拒收、拒签劳动仲裁文书

    当事人拒收、拒签仲裁文书,不妨碍仲裁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并可能影响其起诉权及其他权利的行使。


    八、拒不出庭及违反仲裁庭纪律

    当事人在接到仲裁委的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允许中途退庭的、严重违反仲裁庭纪律并经劝告不改的,对申请人按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按缺席审理裁决。

  • 行政裁决的程序

    行政裁决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申请


    2、立案。


    3、通知。


    4、答辩。


    5、审查。


    6、裁决。


    7、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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