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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突然晕倒,死在工地上。工伤怎么赔偿,赔偿多少,老板不理我们细说怎么办。

工伤赔偿 2021-01-21 0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申报工伤的时效是自员工发生伤害事故之日起30日内,如超出这个时效,用人单位就无法申报工伤,工伤职工个人可以在发生伤害事故之日起1年内自行申报工伤。所以申报工伤并不存在所谓的60个工作日之说。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突发病也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工伤赔偿需按照伤残等级确定,建议先做伤残鉴定确定等级。
  • 根据具体赔偿项目分析,例如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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