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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XX拆迁农田如何补偿?

拆迁补偿 2021-01-21 13: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出租的非住宅房屋,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房主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获得拆迁补偿,房屋使用者也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基础上扣除房主所得部分的余额作为拆迁补偿。不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只有房主获得拆迁补偿。
    二、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的经济损失,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和使用性质,按一定标准,获得一次性停业停产补偿。
    三、未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原建筑面积的造价结合剩余期限,可以要求补偿。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就不能获得拆迁补偿。
    十、因拆迁搬家,可以要求搬家补助费;如搬迁需占用工作时间的,单位应按公假处理,工资、奖金照发。
  • 征地补偿主要包括以下费用: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等等。
  • 葡萄园征地补偿,一等每平方米40元;二等每平方米32元;三等每平方米24元;四等每平方米16元;五等每平方米8元;六等每平方米4元。面积以管理架面覆盖面积计算,葡萄与其它作物间作的应扣除相应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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