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结婚前男性给彩礼钱六万,完婚时女性嫁妆各种各样家用电器等累计三万多,17年冬天完婚,结婚后在一起日常生活过,如今离婚了,彩礼钱必须退还吗?假如必须,那要退还是多少呢?女性的嫁妆必须要回家吗?

离婚 2021-01-23 0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彩礼返还有三种情况:
    1、领取结婚证没有在一起生活的,
    2、没有领取结婚证在一起同居的,
    3、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是否退看具体情形。结婚领证且共同生活的原则上不退,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 你好,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但没有同居生活,或者一方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的,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钱。已经领取结婚证的,返还彩礼的可能性不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