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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酒后与出租车司机发生口角并发生群殴,致司机轻伤,后二十多天五人被捕,被定寻衅滋事,在什么情况下未打人的参与者能被无罪释放呢?

损害赔偿 2018-10-02 0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293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判断,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后果,会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是司法工作人员暴力逼取证人证言,可能涉嫌刑讯逼供罪,不构成犯罪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38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247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第94条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会被拘留或者罚款处罚

  • 1、醉酒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实施寻衅滋事的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导致两名受害人轻微伤,会被追究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依法应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涉及具体量刑的,由受理检察机关公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辩论、最终陈述所认定的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社会恶劣影响、是否累犯等依法应从轻或从重处罚的事由,最终做出罪与罚相适应的判决。
    2、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司法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2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9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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