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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十四岁未满十六岁,盗窃,刑侦队立案,当天做完笔录就让我走了,可是档案里写未满十八岁未做处理,开不出无犯罪证明。想走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可是司法和法院都没找过我,应怎么办?谢谢

刑事辩护 2018-10-02 1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刑法》关于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的规定如下: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   未成年人犯罪的,在一定条件下会对其犯罪记录进行封存。给他们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在他们成年后,为了升学、招工需要还可以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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