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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发生口角、出手伤人、仅仅打伤鼻梁、不知道被打人环游罕见疾病、若是诱发致死、会有什么刑事处罚?

综合法律 2018-10-02 10: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不对伤情鉴定的等级有规定的,只对鉴定为轻微伤或者不要求鉴定(明显不构成轻伤的可以不做伤情鉴定)的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人的处罚有规定。
    规定鉴定等级的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6、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7、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8、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及死缓。
    9、已满75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 孩子在学校被打伤是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属于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侵权人,但需要以你孩子的名义起诉,即打伤你孩子的人,侵权人如是未成年人,其监护人可做共同被告。派出所没能立案可能是因为你孩子所受的伤在刑事中不足以立案,只能去寻求民事救济。
    当然,如果学校监管不当,也需要负补充责任。首先,你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侵权人的基本信息,只有被告人明确,法院才能立案受理;你还需要收集你的孩子被侵权人伤害的证明,如证人证言,即谁看见了侵权人打伤你孩子的,以及你孩子的受伤情况证明,如医院的医疗证明,伤势情况,所负医疗费等一些因侵权人侵权导致的直接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当然,你还要收集学校监管不当的相关证据,如发现后没能及时制止等。
    下面是一些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可知,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你会得到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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