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进的是深圳福永的一家五金厂。进来之前说工资按劳动法计算,我进了一个月后就是按讲件的了。一天上12个小时,一个月基本没得休休息。我6月26号辞职的,本以为三天就可以走了,但厂里说我7月29号才可走。还听说这个厂在试用期内辞工要扣一个星期的工资。休息日厂里要加班,本人因为太累了,所以那天直接就不去了(平时不给我们请假),没想到厂里面扣了我三天又倍工资。还不知道是按一天8个小时来扣还是按那天上班多少个小时来算。(那天厂里面加班10个小时)。如果这样算下来,我那一天没加班就给别的同事少了600元。本人实在无法忍受这种委屈,但又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希望有人帮我。 如果是去告我这个工厂,能不能告得进去呢?那些费用要多少、比如请律师要多少钱?

劳动纠纷 2018-10-02 1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辞职都要按照法律规定来辞职,时间上转正了的员工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通知单位;而试用期员工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单位。而劳动者辞职,最关心的还是工资该怎么给?      根据实际情况试用期辞退,工资的结算时间应该从试用期工资离职时结算。如果辞退属于违法,可要求继续上班或要求赔偿金。   单位克扣工资怎么维权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要求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资。   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3种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23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缺勤的,可以扣缺勤天数(或小时)的工资,按照以下方法计算,时间长的可以累加日工资。旷工1天扣3倍工资违法,但可以依据规章制度对旷工行为进行处罚,甚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可以扣月工资的20%以上。n劳动保障部于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n“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n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n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n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n小时工资:日工资÷8
  •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辞职,应该正常结算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