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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两年第一年不享受任何保险;提成每满一年支付,不满一年不予支付。违约责任:甲方(企业)无故辞退乙方(劳动者),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并多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甲方违反劳动安全和劳动和劳保规定,以致发生事故,损害乙方利益的,应补偿乙方的损失;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即合同期未满提前辞职),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职业技术培训费,并偿付给甲方违约金五千元,且乙方的提成不予支付

合同纠纷 2018-10-02 15: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至迟一个月内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还需继续用工的,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第二,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辞职的还是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 《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 因辞职发生的劳动争议,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劳动争议受理的范围,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院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条款如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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