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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福利房,多年前去办理公证,住房局说需要单位与当时所办理的四户住房人齐出面公证,因特殊原因一直没有约齐四户进行公证,现在去住房局说我们与单位的合同无效,想了解我的状况是否能办房产证的?单位是否能过户房产权?

离婚 2018-10-02 2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房屋产权共有人之间的产权和普通买卖双方一样转让、只是转让的是部分份额,如下:
      
    1、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份额)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份额)、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后,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
      
    2、双方带着
    (1)所述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3、双方带着
    (2)所述材料,到税务部门根据转让份额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个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纳税单(免税单);
      
    4、双方带着
    (3)项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 房子手续办好就可以办理。
    房产证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
    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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