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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恐吓,后殴打,骨折,和脑震荡,构不成轻伤,是否构成寻畔滋滋事罪

刑事辩护 2018-06-29 12: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人殴打眼睛匡骨折,应当向公安局报案,然后进行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定性。被人殴打眼睛匡骨折已经构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属于刑事案件,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标准:轻伤一级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10.0cm以上。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
    7.0cm2以上。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
    30.0cm2以上。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
    0.2cm以上。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轻伤二级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6.0cm以上。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
    5.0cm2以上。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
    8.0cm2以上。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g)眼睑缺损。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如果构成轻伤,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我国刑法并未规定恐吓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与之最接近的是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这个是纯恐吓的情况,如果还附带了其它情况则是:  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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