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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外地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在一家应该与路政有关的公司,主要是做一些修补市区公路的工作,在夜间上班的时候被一辆出租车给碰了,脑部有出血,腿部两处骨折。现在是两家都不愿拿钱看病,我现在是不是可以申请工伤补助?还有就是出租车司机是给车主代班,我应该找谁?出租车公司是不是也有责任?还有交警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就把扣的车给放了,这应该吗?

交通事故 2018-10-03 07: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以后,再按以后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拿到鉴定级别后,根据级别就可以计算出赔偿金额。
  •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住院,就没有伙食补助费。
    公司给你是额外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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