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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主动撤回以后还能再申请仲裁吗?

仲裁 2021-02-02 0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仲裁申请程序:
    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2、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3、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仲裁裁决。
  • 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劳动仲裁,重新申请仲裁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申请人自己撤诉的,之后申请人在仲裁时效之内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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