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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老爷爷78岁平时很健康,不会耳聋眼瞎,晚上被一辆摩托车所撞到,撞到脑部,留很多血,当时送去医院就救不活了当场死亡,请问下这样的车祸,那个开车撞死人他会怎么判决,要赔多少安家费呢?急,谢谢

交通事故 2018-10-04 0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开车撞死人,一般是交通肇事罪,但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因此不符合你的说法。 故意撞死人是 定 故意杀人罪 的 具体几年要看情节的,量刑有法官的自由裁量。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要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有责性。 如果不能归责则无刑可定。如不满14周岁,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还有超法规的,自助行为,法令等 因此不能一概而论。
  • 赔偿数额要根据死者的具体情况,比如事故发生地、死者住所地、被扶养人人数等综合计算。
     
    1、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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