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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农村(畸山)买了一套房子,是2008年造好的,土地证还是原来主人的名字。我买的时候前面一户人家是二楼,后面是一个阳台,现在他要把阳台改成房间,可以造吗?我们不让他造,现在他们就告我家是违章建筑,要拆掉,(全畸山没有批过的房产有很多)如果打官司我们会打赢吗?如果打不赢,我买房的钱能全额退回吗?装修的钱是否也可以退回?如果这房子要拆迁了,我们能否获得赔偿?

拆迁补偿 2018-10-04 0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农村宅基地为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二、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三、是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四、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
    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 符合以上条件,该房屋买卖可保万无一失。
  • 违章建筑,已经超过了二年没有发现和处理的,行政机关即不能再按违章建筑进行处理。
    如果现在要拆除,应得到一定的补偿。
    法律链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拆迁补偿的安置房是在集体土地上还是在国有土地上。如果是在集体土地上的话,属于小产权的房子,不能办理产权证,买卖的话得卖给本村集体组织的原先成员。
    如果是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得买卖,可以直接卖给国家。
    如果是商品房,有产权证,能办理过户的话,可以自由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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