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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07年7月29日购买一套商品房,首期交十万,其余银行按揭,合同收楼日是08年02月28日,合同上约定如果逾期30日前交款,应当每日按房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后交款,应当每日按房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则每日按房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我认为这非常不平等,但现在合同已经签过了,是否还有救济的办法?(这条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08年5月8号通知收楼,去到问及有没有开发商没有峻工验收表和单体验收合格证,开发商说:"没有,正在申请,什么时候拿到就不知道."小区路面没铺好及绿化未栽种等等;我购买的是毛坯房渗水没那么严重,有朋友购买的也是毛坯房其墙上有严重渗水痕迹,查看几幢其它坯房也有墙上有渗水的痕迹,走道楼梯墙面局部大面积渗水及其它户型带装修的房子大部分室内墙脚渗水部位发黄,觉得问题非常严重,拒绝收楼,这样的商品房是合格吗?什么原因造成开发商给不出答案,这样的房子能住人吗?我们要求退房可以吗? 如果是赔偿按万分之几赔偿给我们才是合理,因开发商逾期交楼造成我的经济损失(如租房费是按我目前住的房租或是按我购买房子的出租金赔偿;我因装修此房而提前辞职及今拖延未找工作的经济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吗)我如何与开发商谈判(听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当对等,这是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但目前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开发商处于较强势的地位,导致出现一些不平等的“霸王条款”,损害了买受人的利益。本案中虽然合同已经签订,但买受人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以显失公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合同相关内容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注意的是,撤销权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一年的难以得到法律保护。 )我现在离一内行使权还有两个月,是否找律师与开发商谈判或是自己谈判,该如何谈呢?着急,谢谢

房产纠纷 2018-10-04 09: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下几种情况即使签订买卖合同也可以退房:
    一、延迟交房
    一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没有产权证
    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无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如果有这样的退房条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三、开发商证件不全
    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规操作,与买房人签订的合同就无效。
    四、面积误差超过3%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五、主体结构质量有问题
    地基沉降超允许值、钢筋混凝土结构变形、砖石结构强度等质量问题,检测机构核验属质量不合格的。
    六、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
    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 :针对于退房的话题,在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者一定数量的纠纷,其中有一部分是因购房者提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单方退房引起的纠纷,但是购房者提出退房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否则,不仅达不到退房目的,反而还要承担单方违约责任,因此购房者单方提出退房前,一定要审视自己提出的退房要求是否符合一定的退房条件。退房的条件有那些类型对依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
    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购房者可以起诉至法院或依据合同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要求退房。
    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
  • 签订买房合同符合以下条件可以退房,或者买房在赔偿房总价20%违约金情况下也可以退房。
      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另外,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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