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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哥哥出车祸,造成脊椎骨折,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是100%责任,开车的是满19岁的男孩,没有赔偿能力(住院费用现是我们自己支付),他的家人拒付费用,请问一下,我们有什么办法要回我们的赔偿费用。

交通事故 2018-10-04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祸受伤治疗出院时注意让医院对下列情况作出书面陈述:
    1.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
    2.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
    (以上两项涉及到以后护理费的计算)
    3.出院后休息时间;
    (本项涉及到以后误工费的计算)
    4.后续医疗费需多少钱,如取内固定物;  (本项涉及到后续治疗费的计算)
    5.出院后需加强营养。 所以在出院后应当凭借这些证明材料同侵权人进行协商,如果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协议的还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
  •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特殊情况下责任的划分:
    (1)全部责任
    遇有特殊情况时,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分别规定采用责任推定的办法进行。即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怠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末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
    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 人民法院应当如何确定赔偿的范围、标准
    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侵害人致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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