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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和车主还有肇事者,我的比例有多少?我事后是否能找肇事者追偿?我觉得我太委屈了!车主借给我车,我又把车给无驾照的人开,撞死人了,请问我在这里面负多大责任,车主又有多大责任?问题补充:当时我也在车上,坐在副驾驶位置

交通事故 2018-10-04 14: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撞死人的,首先应该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次要根据事故责任来承担相应的刑事或行政责任:
    1、如果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肇事者不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则不构成犯罪,可由交警根据相应的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交通肇事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驾照新规记分周期无记分可不可以免审验,主要知识,  
    一、驾照新规记分周期无记分可不可以免审验  为期年的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驾驶证未记分,该驾驶人将免予当年审验。在处理乱停放等交通违法时,该项违法行为记0分,也算作驾驶证未记分。  2013年起,持A、B照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一年内没有记分的,免予当年审验。;
    二、驾照不审验开车上路会有怎样的处罚  
    1、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元旦起施行,驾照不审验开车上路最高罚500元。  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应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驾驶证转到异地或有效期满换证时,应接受审验。  
    2、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审验驾驶证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则承担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在车主与驾驶员不是同一人的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由驾驶人承担,车主不承担事故责任。
    但是车主有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参与赔偿受害人)。另外,车主有可能是单位、雇主、个人,如果是单位或者雇主,那么绝大多数情况下是需要承担连责任的。如果是一般个人,那么是否需要负连带责任,的这个就需要看在本起事故中车主是否具有过错,比如把车借给或者让给一个不具有驾驶资格的人、或者把车借给明知醉酒或者其他因素不能驾驶车辆的人、或者明知自己的车辆存在故障不能驾驶还借给他人驾驶的等情形,有过错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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