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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在上班期间突然晕倒,经医院检查为:高血压引起的脑充血,现身体右半部分活动不灵,连话都不能说清楚! 这个能算工伤吗? 如果不属于工伤, 他们厂没有给他们做过体检,也没有买保险,能索赔吗?

保险纠纷 2018-10-05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疗费、器具器材费;
    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
    3.护理费;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
    5.伤残津贴;
    6、工伤一次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
  • 从法律层面上讲,是否缴纳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劳动者工伤待遇的多少,但确实影响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的兑现。缴纳了工伤保险的,绝大部分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较有保障;而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则都由用人单位支付,即使仲裁或者法院判决,执行都麻烦。
    但是必要的手续还是要遵循的。
    工伤后,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伤情稳定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后,可以拿着工伤鉴定书申请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保险
  • 工伤索赔程序: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4.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5.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6.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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