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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半年因夫妻生活不和谐男方时间短,女方提出离婚那彩礼钱能给退吗?能退多少?

离婚 2018-06-29 1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若已经结婚,彩礼一般不退还。人民法院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时,应将存在婚约关系的男女双方列为原、被告,如果彩礼给付人或者接收人并非存在婚约关系的男女双方,人民法院可以将彩礼给付人或者接收人列为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在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城市中,一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财物的,应从附条件赠与的角度考虑,不能适用上述有关彩礼的司法解释的规定。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应该予以支持。
  • 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离婚后,彩礼钱一般不需要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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