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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农村人,前两天我朋友别的朋友家喝酒,喝到了晚上12点左右才回家,开始在回家半路中出了车祸,医院检查出来的后脑辈撞击骨折。但是在车祸现场只有在喝酒的哪户人家看到并送进当地医院没有接收,隔了几小时后送进市内医院才通知其家里人。车祸现场并没有任何人看见,也没有留下任何车祸线索,车没坏,撞到的栏杆也没损坏,现在怀疑是故意伪造现场。但是派出所人员来看过之后也没有给出答案,医院里面的人已经成为植物人并命不久已,家里还有两个在上高中的女儿和一个上初中的儿子,还有两位70多岁的老人,希望求助有关法律专家,帮忙解决问题,我由衷的感谢!替他及其家人感谢各位的帮助!谢谢了

交通事故 2018-10-06 02: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的伤残等级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当事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在残疾赔偿金总额的10%的幅度内作数额减少或增加的调整。
  • 骨折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结果,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 车祸住院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属于交通人身损害的,先申报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符合工伤条件的,可以申报工伤赔偿;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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