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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我想问一下,男方用父母拆迁款全额买的房子,婚后加了我的名字。离婚了还能分吗?

离婚 2021-02-27 1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加名字费用:
    1、公证费 40元/平米 按产权证面积核算
    2、契税:按基准税率(3%)全额征收,由受赠人支付。
    3、测绘费:
    1.36元/平米 按实际实际测绘面积核算
    4、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非住宅10元/平米 按实际测绘面积核算
    5、登记费:(工本费)80元 (共有权证)20元。
  • 若房子是婚前男方已经完成全部付款,则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财产的分配。若房子是婚前男方买的,男方付了首付,但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还贷,且产权登记于男方名下,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 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离婚不一定可以分,需要界定该房子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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