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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转让没有实际出资的认缴股权,转让金额为0,还要交印花税吗

股权转让 2021-02-28 03: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东转让股权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要件,股权转让合同不存在《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可变更或可撤销、效力待定情形,股东转让股权的行为成立,不受是否实际纳税出资约束。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 股东转让股权需要交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双方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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