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老人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老人想把房子交给我,怎么办?

离婚 2021-02-28 09: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明确赠与您个人,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均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多子女赡养老人时,有赡养协议的,根据赡养协议来履行赡养义务。无约定赡养协议的,多子女均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应平均承担并履行赡养义务。
  • 有子女的,子女应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子女作为赡养人,不仅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还应该履行在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并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需要注意,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常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