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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个月,女方怀孕,女方要求离婚,生活乱。这是骗婚吗?要不要退彩礼?

离婚 2021-02-28 12: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彩礼一般是不退还的。要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法院才会予以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有孩子是否应该退还彩礼需要看具体情况,彩礼的给付是以缔结婚姻为前提的,而婚姻法规定合法的婚姻是以结婚登记为标准的,所以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 你好,司法实践中,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彩礼不需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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