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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想登记结婚,我是济宁微山的,女朋友是枣庄滕州的,结婚登记如何办理,需要哪些证件。还有迁户,她打算迁户到我这里,怎么办理?谢谢

离婚 2018-10-06 15: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手续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 在一些国家中是成立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
    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
    结婚登记,中国《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现场签署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的结婚登记,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经时任国家总理温家宝签署命令的《婚姻登记条例》。所以,全国范围内的结婚登记所需要的手续或证件是一致的。一般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近期双方半身免冠红色背景同一地板的2寸照片3张,同时男女双方需在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亲属关系的书面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A、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B、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A、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B、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A、本人的有效护照;B、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A、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B、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法规依据《婚姻登记条例》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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