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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把钱交给别人,别人放高利贷,现在钱不还,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1-03-01 14: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高利贷是一种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根据2015年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因此,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就属于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高利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主要如下:一是性质不同。民间借贷是属于互助性质的行为,通常属于私人之间的单独交往。
    虽然放贷者也从中谋取利益,但其利息一般不高,超出年利率36%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 债务人借了高利贷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合法催收,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债权人偿还合法部分的款项。
  • 借款人借了高利贷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先与借款人协商还款,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合法部分的借款以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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