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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中断了五根肋骨,住院20天。医生建议离开医院进行保守治疗和疗养。现在他们已经出院了。什么时候可以做伤残鉴定?出院是否意味着治疗结束?

劳动纠纷 2021-03-01 1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的医疗费,指的是伤者在医院治疗期间的所有与治病有关的费用,主要有各种仪器的检查费用,用药费用,化验费用,会诊费用等等,只要和治病有关的都是医疗费的范畴。
    但是在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的时候,特别是交强险范围的医疗费,就不是纯粹的医药费了,交强险赔偿的1万元医疗费中,还包含着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伙食补助费是必须给的,按天计算,住院几天就给几天,但营养费一般不赔偿,除非是伤者内脏有损坏的,像胃切除了,脾脏等其他器官切除的,才能赔偿营养费,否则是不赔偿的。
  • 车祸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缴纳评定费用。
  • 车祸导致伤残的,在结束治疗后,伤残者可以向处理交通事故大队申请开出伤残鉴定委托书或者是向法院起诉后,再申请做伤残鉴定。车祸伤残鉴定标准一共有十级。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每一种伤残等级都有相对应的标准,具体的伤残等级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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